| 自2006年9月1号起,加拿大移民局对于联邦技术移民和商业移民申请客户实行新的审理程序。这项新的处理程序适用于2006年9月1日以后递交的联邦技术和商业的移民申请。主要是针对加拿大境外的申请人。
加拿大移民局将此程序称为“简化的申请程序”,其将递交永久居民申请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一:初步申请, 申请人必须提交加拿大永久居民申请表(IMM 0008 BU), 代理授权表(IMM5476)(如果有授权代理代理的话),以及相应的申请费。
而后,当大使馆和联邦当局开始审理申请时,会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联系,通知递交支持申请的最新的全面材料 (所谓的第二阶段:支持材料归档)
在此,北京环宇提醒所有申请人应在递表联邦移民局时完全具有移民资格,并确实保证在联邦政府移民局要求你递交材料时能够提交出这些支持文件。
以下的申请者不能采用联邦政府移民局的这一简化程序:
■ 省提名者;
■ 魁北克申请者;
■ 在加拿大有工作安排的申请者;
■ 加拿大的临时居民(学生或工人)将其申请递交到布法罗的加拿大签证处;
■ 在美国拥有合法身份的申请人将其申请递交到布法罗的加拿大签证处;
加拿大使馆提及,申请人递交了移民初审的所有文件“就可以确认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的排序位置,这意味着申请人的申请将按照当时的移民法进行审理”并且保留以视本承诺是否被有效的执行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