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以劳工形式进入美国的申请人,都必须获得美国劳工部门的审批。只有持有劳工纸申请人方可申请美国移民。由于办理等待劳工纸的时间较长,通常会出现一些用工单位为一些人士申请了劳工纸,可临到移民申请时,这些人士却已经更改行动方案。经过审批的劳工名额是否有效,针对这个问题,美国政府劳工部于1995年5月4日通过批准(劳工纸转名申请)。申请者持已转名的劳工纸及雇主所签署之1-140表格可入纸美国移民局,透过职业移民局类别-“第三优先配额”(技术劳工或非技术劳工),申请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美国移民局批准申请后,申请人的档案便会被送往申请人居住当地的美国领事馆(香港或广州)。申请人、其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通过面试后,即办理移民签证手续入境美国。
办理劳工纸转名申请人士必须年满27岁,并符合劳工纸上列名的要求,申请人、其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均可同时获发移民签证。
劳工纸转名申请程序:
1. 本公司律师为申请人准备有关文件并向美国移民部递交“劳工纸转名申请”及“美国移民签证申请(1-140表格)”。
2. 移民局批准申请后,即送往美国国务部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审阅,继而寄发个人移民基本资料表格(Packet3)予申请人。申请人及其合资格家属同时一道办理移民签证手续。
3. 本公司律师协助申请人填写个人移民基本资料表格。申请人审阅及签署表格后,由本公司律师递交给美国驻广州领事馆。
4. 美国广州领事馆发信通知申请人于指定日期到领事馆面谈,申请人依指示到指定医务所进行身体检查;本公司律师将陪同申请人及其家属出席美国领事馆面谈,申请人于当日取得移民签证。
申请人须准备以下文件:
* 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的护照
*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 结婚证正本及翻译公证
* 出生证明公证书
* 护照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