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自2003年美国移民局适当调整了投资移民项目后,使得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在中国落地成为了可能。在美国进入经济危机之后,2011年来,美国近50个州都有被美国移民局批准的“地域中心投资移民方案”,美国视乎更欢迎投资移民了。现在国人有更多的机会选择美国投资移民方案,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投资方案。
投资移民EB5的三种模式:
一、 在全美任意地区投资100万美元创立一个新的商业性企业
在全美任意地区投资100万美元,创立一个新的商业性企业。公司运营2年时,雇佣达到10名美籍或有资格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全职员工便符合移民要求。
二、在高失业率区投资50万美元创立一个新的商业性企业
在郊区或者高失业率的城市地区投资50万美元,创立一个新的商业性企业。所谓“郊区”是指大城市以外的远郊地区或人口总数在2万以内的城市;所谓高失业率区,指失业率高于全国比率1.5倍的地方。公司运营2年时,雇佣10名美籍或有资格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全职员工便符合移民要求。
三、在美国政府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可用间接的方式雇佣10个工人完成移民条件
在美国政府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可直接或间接雇佣10名美籍或有资格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全职员工。2年届满,核定雇工人员达标,便可转成永久绿卡。
EB-5投资要求
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
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
2)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
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以上。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
投资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设备、资产甚至贷款。但贷款必须是投资者以其个人偿还能力作担保的贷款。以所投资的企业资产作为抵押而取得的贷款不得纳入投资金额。其次,投资必须是具有经营风险的投资。
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职,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
EB-5申请人资格
投资人没有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资产来源为合法取得(包括继承或赠与)即可。投资人、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
实现之梦想
美国新移民法对投资移民的投资限制是两年。当您的移民签证或调整身份申请获准后,将获得条件性2年有效的临时绿卡,全家即刻享有与合法永久居民相同的福利。一旦移民局认定您确实完成了以上两大要求,履行了有关规定,并且个人履历及医疗资料等也都符合一般的要求事项时,您、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在大约 6-10个月的时间内,即可取得美国永久合法居留身份,其临时绿卡即可转换为永久性绿卡。
温馨提示:投资移民之风险
办理美国投资移民是否存在风险,既然是投资,投资就会有风险。世界上任何的投资都存在着风险。只有有抗御风险意识的人士,才能在坚定的投资中获得最大的利益。美国政府不承担您投资上的任何风险,作为中介机构的我们也同样无法替您担当这种风险,而我们只能做到的就是提示您怎样能够选择相对安全稳妥的投资项目尽可能的规避风险。 我们不隐瞒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本身存在的风险,但并不是说,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很大的风险。
如果您想在美国开始您的新生活,那么不要犹豫,是时候了,行动起来吧!因为只要抓住机遇,您能让天涯为咫尺,梦想变现实!
特别提醒:客户电话咨询或上门前来我公司咨询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均需支付300元不限次数的专家咨询费,邮件咨询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