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税收制度

 

  加拿大的许多福利事业,如学校、健康医疗保险、道路建设、公共设施建设、警察等社会福利以及其他种种政府负担的公共事业,其开支都是通过税收来支付的。因此,加拿大的税收制度十分完善,每人每年都要填报税表并按时交纳所得税。

  如果您本人或有家庭成员居住在加拿大,并且与加拿大仍有频繁资金往来的加拿大居民,则被划为加国税务居民;而凡是离开加拿大连续两年未归并且已经割断一切与加拿大的联系,在加拿大既无居所又无家庭成员,也没有任何资金往来的居民都属于加国非税务居民。

  加拿大的个人报税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将个人的收入及支出列在报税表上,并按规定算出该付的税款,递交给税务局审核。报税表必须在税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也就是每年的4月30日前呈交税务局。迟交税表是要罚款的。

  在填写报税表时,您要把上一年度的一切个人收入,包括银行利息甚至海外收入都一一列上。在加拿大薪金有收入的,在每次领取薪金时,已经由雇主将这部分收入的税款代为扣除并转交给了税务局;同时,加拿大福利金计划供款和失业保险费也是雇主从薪金中代为扣除,所以,在报税前,你的雇主会提供给你一张报税单,列明已扣除的数目以及你的净收入。应付的税款(支票)和所有相关的收据或报税单,都应附在报税表上,一并向税务局呈交。

  税务局在收到您的报税表后会作出评估,评估结果通常会在寄出报税表后4至8周内收到。如果您多付了的税,税务局会退还多付的税款及利息。如果您不满意税务局的评核,还可以在90天内提出上诉。